在看PTT的媽寶版的時候,
看到之前新聞說的那個媽媽把自己四個月大親生兒子殺害的真相
感覺很難過~
怎麼會有這樣的馬麻...
一開始,他說自己是產後憂鬱症造成的
才會失手殺了孩子。
後來在檢察官的細細詢問之下
才知道真相原來是因為,
她和丈夫從二專的時候就開始交往
愛情長跑了十年才結婚
婚後兩人進同家公司,
工作的時候認識了另一位男子,
他們背著當時是男友的丈夫外遇,
媽媽除了背著丈夫向男子借錢以外,婚後更是變本加厲的外遇...
一直這樣,持續到了婚後...
這個馬麻多次想分手卻分不掉~
在一次外遇後~一個月~
懷了四個月大的這個男嬰~
這個馬麻擔心是外遇對象的孩子
所以遲遲不敢承認...
也不敢去面對問題。
在心裡壓力及愧疚之下~
一方面又擔心自己生的孩子不是先生的~
所以就冷血的把自己孩子殺害了...
會用刀砍孩子的原因,卻是因為...
擔心不是先生的親骨肉,不知道該如何處理
使用過枕頭悶男嬰,連抱著孩子去撞牆孩子都沒死!!
天阿一一"
這孩子的求生慾望多強~
竟然狠心的拿刀砍了他五十一刀...
還有三十四刀是穿過身體直接插在床上的...
更悲慘的是這個孩子最後DNA檢驗確實是丈夫的親骨肉...
最後傳訊的時候,檢察官原本是想要判女子死刑。
也問女子的前夫是否要告前妻通姦?
這個前夫卻是選擇寬容的原諒,並說:
我不會告她通姦,只希望她的下半輩子好好過,
不過前妻的外遇對象會告到底...
結局
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謝憲杰原本要求處簡嫌死刑,
他認為「不管小孩是誰的,稚子何辜,身為人母就負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,
簡嫌卻因為自己感情處理不好,
把問題發洩在年幼無辜四個月又十二天大的男嬰,
殺子手段兇殘,泯滅天倫之情,本屬罪無可逭」,
但考量她行兇時患有重度憂鬱症,才求處無期徒刑。
而簡嫌外遇對象吳姓已婚男同事,昨則依通姦罪起訴並求刑六個月
OS:這種人竟然只判了六個月...=3=
不過說真的,要有多大的勇氣才會把這孩子生下來
生了下來以後卻選擇結束他的生命...
小孩何其無辜~還沒有體會到世界的美好和黑暗就已經回去當天使了!!
看到這新聞的結果的時候,感觸好深。
也好難過噢Q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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